學制:本科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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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予學位:經濟學學士學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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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目標:本專業本科人才培養的基本目標為:熱愛祖國,維護社會主義制度;遵紀守法,具備健全的人格、良好的心理素質與合作精神;具備創新精神、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;系統掌握金融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;能夠滿足金融機構、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用人的一般要求,或者具備在國內外教育科研機構繼續攻讀更高等級學位(或從事學術研究)的資格條件;有扎實的金融理論基礎,對金融工具和交易手段有自己的見解,有一定的市場分析技能,能在銀行、保險、證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從事金融產品研發、金融風險識別與管理、公司理財及投資管理等相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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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培養要求:本專業培養的學生應掌握本專業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與基本技能。既應掌握經濟學、管理學的基本原則,也應充分了解金融理論前沿和實踐發展現狀、熟悉金融活動的基本流程;掌握基本的數學建模技術及金融市場實證研究的技能;熟悉國家有關金融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;熟悉各種現代金融產品的特性、功能,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;具有處理銀行、證券、投資與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;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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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修課程:微觀經濟學、宏觀經濟學、政治經濟學、金融學、財政學、統計學、邏輯學、計量經濟學、金融市場學、公司金融、國際金融、證券投資學、金融工程學、金融計量學、商業銀行業務與經營、金融風險管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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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:主要包括畢業實習、畢業論文以及金融工程建模實驗、證券投資綜合實驗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