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學校按照“國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務”招收的本科生、專升本新生入校后,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集體辦理。辦證時需向圖書館提交本班學生所有免冠一寸照片和班級花名冊。
2.教職工可憑本人身份證、工作證、與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申請辦理借書證。辦證時需提交個人一寸免冠照片1張和以上一類憑證復印件一份。
3.學校外專、外教、兼職老師、研修人員等,可憑相關證明材料、身份證/護照進入館內閱覽,如需要申請辦理借書權限,除提交本人免冠一寸相片1張外,還需繳納100元押金,退證時可退還本人。
4.憑借書證教師可借圖書15冊,借期6個月;普通學生4冊,讀者協會成員6冊,圖書館志愿者6冊,畢業班學生8冊,借期均為1個月。
5.讀者進入圖書館應隨身攜帶借書證,按其規定使用。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一經發現轉借他人使用,將扣押借書證,并停止該借書證使用權1個月,1個月后可憑本人有效證件領回。
6.讀者要妥善保管借書證,遺失應立即掛失,掛失前所有被借圖書由借書證持有人承擔責任,掛失一周后方可憑本人有效件補辦新借書證,在補證前如遺失的借書證已找到,憑本人有效證件及借書證辦理取消掛失,無證期間可還書,不能借書。
7.調離或畢業離校須還清全部圖書,丟失圖書先進行賠償,再到辦證處辦理借書證注銷手續,方可辦理離校手續。
8.師生遺失借書證的,先持個人有效證件到圖書館辦理掛失手續,然后重新辦理新的借書證。
9.書證辦理、掛失、補辦、清退業務都在圖書館辦證處(圖301室),詳細信息請到服務口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