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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南寧師范大學師園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》(桂師園教字〔2021〕8號)和《南寧師范大學師園學院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》(桂師園教字〔2020〕15號)文件的有關規定。經審核,我院對劉忠鑫等20名2016-2019級(2019-2021級專升本)學生、梁達奔等7名2020級學生、張曉月等2名2022級專升本學生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,現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4年10月22日-10月28日。公示期內,對公示材料有異議者,請以書面形式向教務處學籍科(行政樓302)反映,反映情況時須自報或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,要求有具體事實根據,否則不予受理。
附件:南寧師范大學師園學院2024年第二批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生公示名單
教務處
2024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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